总院公司、子公司:
根据《省国资委转发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有关工作,结合总院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总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要聚焦涉农、市场零售、房地产投融资、养老、文旅等重点领域,关注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人工智能、虚拟货币、区块链、新能源、康养服务等旗号的噱头以及社交媒体软件、短视频平台和非上架APP等渠道,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宣扬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强化线上宣传、注重线下协同,积极发挥建设项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
二、认真组织参与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总院公司组织各部门、子公司在公司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视频,以及通过阅读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材料详见附件。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