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总院公司2024年防范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总院公司、子公司:
根据省国资委转来的《关于开展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金管〔2024〕10号)要求,为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关工作,结合总院公司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总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要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担”,揭示非法金融活动的一般性风险特征,聚焦当前养老、投融资、涉农等领域相关案件多点散发的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强化线上宣传、注重线下协同,积极发挥建设项目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
二、认真组织参与活动
按照通知要求,总院公司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并通过总院公司网页经济信息板块,向员工宣传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