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水库仅是安徽正在进行除险加固的数百座小(1)型水库中的一座。安徽省委2011年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任务,大幅度降低病险率。在如期完成水利部及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年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后,安徽再接再厉,抓住机遇,加速建设,新一轮水库除险加固热潮在安徽各地掀起。
安徽共有304座小(1)型水库列入《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其中中央负责204座,地方负责100座。截至4月底,304座小(1)型水库的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已开工的129座水库中,汛前工程将全部完工;尚未实施的175座水库计划汛期完成招标,汛后全面开工,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此外,水利部已下达安徽235座《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专项资金,并分解至市、县(市、区),其余省计划实施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在当年计划任务下达时,限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此外,“十二五”期间,安徽将围绕民生水利,实施1000多座中小型水库加固。
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安徽各地在总结以往除险加固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病险水库加固工作。去年下半年《全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启动视频会议召开后,省政府及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新一轮小(1)型水库加固工作,近期还将签署重点小(2)型水库加固责任状。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出台配套政策,省水利厅多次研究部署病险水库加固工作,召开前期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机制及目标任务,制定水库除险加固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各市与省政府签署民生工程责任书,明确考核目标,市县水利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病险水库加固工作。
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需要。安徽水利厅一直把落实资金作为病险水库加固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与省财政厅等部门协调,并向省政府有关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政策。一是落实新一轮小型水库加固配套政策,安徽小(1)型水库,中央负担项目按每座补助450万元,地方负担项目中,西部政策县及国贫县省级每座补助450万元,其他县省级每座补助315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县配套,中央和地方资金由各市分类统筹安排;列入国家规划重点小(2)型水库平均每座投资240万元;省内实施一般小(2)型水库平均每座投资100万元。二是落实专项规划重点小型水库缺口资金。去年下半年,针对部分专项规划重点小型水库脱险资金尚有缺口的问题,在中央追补资金基础上,水利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对部分资金缺口较大的项目落实政府转贷资金近4000万元,巢湖、安庆等市各级政府增加配套资金3000多万元,确保工程脱险并按时验收。三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资金配套,通过厅长给市长写信、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地千方百计筹措配套资金,特别是病险水库加固纳入民生工程考核,促使市县政府配套力度明显加大,为按期完成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严把设计资质,确保前期工作质量。一是落实前期工作任务,去年7月及时召开新一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会议,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和工作机制,明确除少数库容和坝高较大、病险较重的水库由省水利厅审查加固方案、市水利部门审批外,其余水库委托市水利部门直接审批,同时要求各地严把勘察设计资质关,严禁挂靠、出借资质、降低资质等不良行为,对部分设计信誉较差的省内外设计单位,严格限制其承担本批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勘测设计任务。二是加强前期工作指导。编制《小型水库设计洪水计算程序》,制定《安徽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评估办法(暂行)》和《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导则》,针对新一轮小(1)型水库,专门印发《关于抓紧开展新一轮国家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通知》,从安全鉴定、资质准入、设计质量、审批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三是严格控制概算投资。以保证水库脱险为前提,以市为单位按平均每座小(1)型水库450万元的投资规模进行总投资控制,各市在总投资控制范围内根据每座水库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投资规模。四是狠抓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进度。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国家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鉴定核查工作的通知》等,制定前期工作计划,采取打捆编报、集中审查等措施,切实加快进度。
安徽省水利厅负责人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民生息息相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管理中,安徽注重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三项制度。按照“小型水库以县级为主”的模式,统一组建项目法人,各地市通过抽调、整合市县技术人员,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等办法,保证建设管理力量。成立省水利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所有项目纳入中心公开招标,严格实行行政监督,对项目集中地区实行打捆招标,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完善招投标制度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创新新形势下监理工作机制和监管方式,整顿监理市场,提高监理效率和水平。同时,加强检查调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坚持建管并重,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本报通讯员 赵梅)
(转自中国水利报)